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張超)近日,武陵源區人民法院通過立審執協同機制快速處理了一起涉旅經營糾紛,通過司法拘留強制措施,案涉款項82萬元全部執行到位,對不誠信經營企業、商家起到了懲戒、震懾作用,有效地維護了旅游市場經營秩序,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力量。
張家界某商貿公司在張家界地區經營了多家旅游購物商店,與湖南某旅行社公司之間有商業合作關系。雙方在合作期間,因湖南某旅行社公司多次違約導致雙方發生經濟糾紛。經武陵源法院旅游速裁法庭調解,雙方達成一致協議,張家界某商貿公司與湖南某旅行社公司解除合作關系,湖南某旅行社公司向張家界某商貿公司支付周轉資金及違約賠償款共計82萬元,王某、李某對該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之后,湖南某旅行社公司、王某、李某未按約定履行給付義務。張家界某商貿公司遂向武陵源法院申請執行。
執行中,武陵源法院向湖南某旅行社公司、王某、李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但湖南某旅行社公司、王某、李某既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義務,又拒絕報告財產狀況,法院多次通知被執行人到庭處理,其均以各種理由推脫。針對被執行人的上述行為,武陵源法院果斷決定依法對湖南某旅行社公司的負責人李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李某被拘留之后,湖南某旅行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當天就交納了執行款82萬元。該案順利執行完畢。
武陵源法院一直以來立足本職,發揮能動司法,服務大局,為張家界文明旅游城市發展保駕護航,設立的旅游速裁法庭秉持快立快審的原則,將旅游矛盾糾紛化于雛形,解決于現場。在執行過程中,武陵源法院果斷運用強制執行措施,保障了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震懾了被執行人及行業其他商業主體,應當遵法守法,誠信經營,起到了維護市場秩序的良好作用,為張家界“鐵腕治旅”、優化營商環境貢獻了有力的司法力量。
責編:王輝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